花蓮縣府3官員助傅崐萁涉「查水表」遭起訴!律師曝最慘下場:恐關7年半

  • 發佈時間:2025/05/14 15:58更新時間:2025/05/1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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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3官員助傅崐萁涉「查水表」遭起訴!律師曝最慘下場:恐關7年半
民政處長明良臻(左)鬧出「查水表」爭議,還因「犯後無悔意」遭建請從重量刑。對此,律師黃帝穎(右)曝光了明良臻將面臨的最慘下場。(圖/民視新聞網)

政治中心/周孟漢報導

罷免團體「微光花蓮」發起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罷免一階連署期間,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要求戶政事務所的人員登門按門鈴查對資料,鬧出「查水表」爭議,並在3月底遭羈押禁見,今(14日)正式被起訴,還因「犯後無悔意」遭建請從重量刑。對此,律師黃帝穎有感而發,曝光了明良臻將面臨的最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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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府3官員助傅崐萁涉「查水表」遭起訴!律師曝最慘下場:恐被關7年半
傅崐萁罷免案一階連署期間爆出查水表爭議。(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黃帝穎今(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幫傅崐萁罷免查水表的民政處長慘了,花蓮地檢署今起訴明良臻建請從重量刑」,透露傅崐萁在一階段提議時,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涉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資料,引爆「查水表」違反個資法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今(14)日花蓮地檢署認定明良臻等3名縣府官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

花縣府3官員助傅崐萁涉「查水表」遭起訴!律師曝最慘下場:恐被關7年半
民政處長明良臻鬧出「查水表」爭議,還因「犯後無悔意」遭建請從重量刑。


黃帝穎指出,起訴認定被告明良臻於犯後毫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刻意刪除通訊軟體LINE內之相關對話紀錄,並試圖將責任推諉於下屬公務員,卸責逃避,建請從重量刑。黃帝穎進一步透露「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7年半徒刑」,並在文末曝光了他面臨的最慘下場,「傅崐萁到香港的隨從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竟濫用職權為傅崐萁罷免案騷擾花蓮縣民,公務員違反個資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判7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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