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歐盟對中國短影音平台TikTok是否違「數位內容法」的初步調查結果,今天出爐。結果認定TikTok違背了法規中對廣告透明度的要求。
歐盟執委會表示,TikTok沒依照「數位內容法」規定公布廣告儲存資料庫,像是廣告內容、廣告目標用戶、由誰為廣告付費等必要資訊,甚至不許公眾搜尋廣告。如果調查結果獲得證實,TikTok最高可能會被處以全球營收6%的罰款。歐盟是在2024年2月開始針對TikTok啟動調查,目前只是廣告透明度的初步調查結果公布,不過關於隱私權保護、演算法刻意造成網路成癮,以及未成年人網路使用安全等涉嫌違法事項,調查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