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林俊明、曾虹雯 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對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控接受性招待、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案宣判,一審判決無罪,不過,檢方表示會提起上訴。

陳宗彥遭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關說和不當性招待,當時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但台南地檢署2023年又接獲告發因而重啟偵查,查出他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兩次,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但台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陳宗彥和透過性招待行賄的連姓、王姓等兩名男子,通通無罪。
台南地方法院庭長劉怡孜表示,參酌卷內監聽譯文中所提及之陳董,為一般敬稱的性質,並無證據證明即為本案陳姓被告,其餘卷內相關事證,亦無法認定陳姓被告,曾兩次接受性服務的事實。不過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育輝認為這樣對社會無法交代,證據那麼充足居然無罪,唯一的解釋是陳宗彥是國王的人馬。

陳宗彥獲判無罪後發出聲明,對於再度遭到被起訴深感不平,但獲判無罪非常欣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周嘉韋說,相信法院判決還給陳宗彥清白,所有對他的汙衊應該到此為止。而陳宗彥性招待疑雲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檢方表示將會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