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受托照顧1歲男童「剴剴」期間,涉嫌凌虐剴剴致死,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彩萱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2人目前仍在押,且押期將屆滿,北院今(15)天裁定5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解除禁見。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本月13日針對1歲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案宣判,剴剴保母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台北地院認為,2人犯罪動機是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又沒有與家屬和解,依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重判2姊妹。
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自2023年9月4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接續在劉彩萱居家托育地及居所、劉若琳居所內,先由劉若琳刮傷剴剴頸部;後由劉彩萱以徒手、持物品毆打、捏拉剴剴耳朵、自剴剴身後推倒撞地,以毛巾綑綁、口罩蒙眼限制剴剴行動,同時拍照傳送給劉若琳,及命剴剴裸體僅著尿布罰站、以冷水洗澡、在廁所內灌食隔夜菜等行為凌虐剴剴。
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檢方對保母劉彩萱求處最高無期徒刑,對妹妹劉若琳則是求處16到18年有期徒刑。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劉彩萱、劉若琳2人目前仍在押,且押期將屆滿,北院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解除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