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2022年11月台灣爆發震驚社會的台版柬埔寨案,詐團利用假求職訊息誘騙求職者上門後將人拘禁凌虐,至少囚禁61人、虐死3人,案經檢方起訴,士院一審判決「藍道」杜承哲等3名共犯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今(15)日二審宣判,仍將杜承哲與其餘2名共犯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中1名共犯刑度則降至26年,仍可上訴。
2022年11月初,桃園、新北等地發生假求職真詐欺遭拘禁案件,經新北市刑警大隊、淡水分局共同聯手救出58名被害人,並陸續緝獲代號「S姐」傅姓女子及「茶董」陳姓男子等33名犯嫌,檢警深入調查發現該集團仍有不法分子在背後操控。
在士檢追查下,調集新北市刑警大隊、保安大隊霹靂小組警力,兵分多路在新北、台中、台北等地同步拘提,查獲藏身幕後幹部代號「藍道」28歲杜姓男子及「泰勒」29歲薛姓男子等7人到案,全案持續擴大追查後,已於2023年6月30日起訴主嫌「藍道」、「S姐」傅榆藺在內等共33人。
士檢在起訴書中表示,經過半年多來之嚴密蒐證、深入調查,除先緝獲原在逃而共犯私行拘禁致死,除該詐團核心藍道、薛姓、洪姓、王姓被告等人外,辦案團隊並進一步運用數位採證室,將扣案證物透過數位採證及鑑識解析後,再破獲台北市某分局派出所葉姓所長,與杜姓被告勾結而涉嫌收賄、洩密、偽造公文書等不法。
士檢提到,復經由一一詳細比對各詐騙帳戶及虛擬貨幣錢包之資金軌跡,又查獲該詐騙集團委任之陳姓律師涉嫌洩密、洗錢等犯罪,全案經承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將該詐欺集團之幕後主嫌、不肖員警、涉案律師均依法提起公訴,徹底瓦解該詐團及其周邊不法份子,遏阻民眾再次受害。
全案原定預計在去(2024)年5月21日一審宣判,但原承審法官於4月輕生,因此改由其他法官撰寫判決書,延至同年7月10日,「藍道」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等4人,均因涉犯私刑拘禁致死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今發布新聞資料說明,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均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昱傑則改判有期徒刑26年,主要是審酌其於組織中,以指揮洗錢及綁定、驗證人頭帳戶等為工作重點,著重於詐取財物之來源與處理部分,惡性相對於其他3人對被拘禁人施暴、 凌虐之犯罪過程中,參與程度低。
高院在量刑意見中指出,合議庭審酌被告4人在組織扮演之角色分工、犯罪手段與所造成之危害情況,並就犯後態度、配合調查其他共犯情形、是否與被害人和、調解、有無賠償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之刑。
高院表示,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雖於本院審理期間與受拘禁或受詐騙之被害人談和解,賠償全額或部分金額,杜承哲並已賠償其中兩位死者家屬完畢,然相較整體犯罪規模與各自取得之犯罪所得仍有差距,況其等均係本案犯罪集團中最上層、最核心角色,參與組織運作最深,所為侵害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之情狀極端嚴重,其中私行拘禁致死之犯行部分,有量處最重徒刑(即無期徒刑)之必要,以俾彰顯對於生命法益之重視。
本次判決的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吳麗英、陪席法官陳麗芬、受命法官黃玉婷,惟「均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