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北檢偵辦罷免綠委吳沛憶、吳思瑤幽靈連署案,今(16)日下午首度提訊遭收押22天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出庭,她穿著「紅白拖」走下囚車,訊後傍晚17時還押。面對記者喊話,「主委有無指示製作文件」、「有無涉及不實連署案」、「今天有什麼要跟檢方說的」等問題,皆不發一語,在法警的陪同下進入庭內。
檢調4月14日發動搜索,並約談雙吳罷免案「罷吳四騎士」劉思吟、陳冠安、賴苡任、滿志剛,以及罷免吳沛憶領銜人李孝亮、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共6名被告。
漏夜偵訊後,4月15日凌晨以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諭令國民黨青年軍「罷吳四騎士」劉思吟、賴苡任、滿志剛50萬元交保,陳冠安20萬元交保;李孝亮、劉女丈夫林叡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至於宣布退出領銜人身分的張克晉則無保請回。
北檢4月17日兵分6路約談黃呂錦茹、初文卿、曾繁川與姚富文到案,漏夜複訊後,18日清晨5時許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漏夜開庭後,認定姚、初2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4月19日清晨05時30分許,裁定收押禁見;至於黃呂錦茹、曾繁川則因證據不足獲無保請回,當庭釋放;北檢不服原裁定,22日下午16時針對黃呂錦茹向高院提抗告,但並未對曾繁川提抗告。
高院4月24日下午審認,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為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爰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北院翌(25)日下午13時許裁定,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基礎已與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因此裁定自4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黃呂錦茹隨後再提抗告,但高院5月6日駁回。
而北檢再於5月7日下午再度傳喚賴苡任、李孝亮出庭,隨後在16時許離開;據了解,檢方發現「罷雙吳案」疑似出現200份連署書,陸續展開偵查行動,將可疑的連署書送交鑑定;北檢也在近期陸續搜索,並約談多人到案,全案持續偵辦中。
黃呂錦茹陷入連署風暴遭收押後,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在4月28日一度宣布由副主委張延廷代理主委,但過沒10分鐘又收回成命,隨後由國民黨中央直接指派身兼北市議長的戴錫欽代理迄今,他並於本(5)月14日與黨主席朱立倫、李孝亮等人合體,共同參加「罷雙吳 來連署」黨團總動員12區車掃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