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部分藍營執政地方政府認為,行政院刪減一般性補助款預已違反《財劃法》規定。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強調,新版財劃法在今年3月21日公布時,今年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的預算都已依照「原版財劃法」完成編列及審議,其中也包括一般性補助款的編列。而依照新版財劃法的規定,財政部應該在會計年度開始前4個月通知各地方政府被分配到的算定金額,因此實務上無法再回溯到今年適用。
立法院上會期在藍白聯手下,大砍中央部會年度總預算,其中還要求行政院自行刪減636億餘元,行政院決定刪減撥給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行政院前(20)天發函通知各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統刪27.3%。
李慧芝重申,行政院主計總處通知地方政府刪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完全是依照立法院在今(2025)年1月21日三讀總預算案,以及立法院在同年3月12日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的結果辦理,並無違法之處。
李慧芝也強調,本次刪減一般性補助款的依據,是完全尊重立法院審議預算的權限,行政院是按照立法院的決議自行刪減預算,與外界所提「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2條、第13條以及第18條第3項等有關減撥、扣減、停撥等規定完全無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去(2024)年8月30日就去函各縣市政府,告知有關核定今年度中央對各市縣一般性補助款,如經立法院審議結果有所刪減,將依其審議結果配合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