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某間私立托嬰中心爆出有多名托育人員不當對待兒童,而托嬰中心在事件發生後竟然還延遲通報。對此,台中市府今(26)日也做出懲處,表示將對該托育人員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
台中市兒童托育科科長楊惠如指出,遭指控虐待兒童的陳姓托育人員,雖然受過專業訓練,卻在照顧幼兒的過程中,屢屢做出推、拖、拉等,具有惡意的粗暴照顧行為,「這個行為完全忽略了兒童脆弱沒有自保的這種情形。」
此外,楊惠如更直指,這名陳姓托育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否認自己的犯行,因此對她做出最高60萬元的罰鍰,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至於該托嬰中心不但沒有發現有多名托育人員不當對待兒童,甚至在發現之後,又延遲通報,並在調查過程中將監視錄影畫面外流等等,「涉及嚴重管理疏失」,因此也將開罰40萬元,並勒令該機構自8月1日起停辦。
「從現在到停辦期間,托嬰中心仍要照顧孩子,在這段期間內,我們(台中市兒童托育科)會加強稽查、輔導,並且要求他們要改善」,楊惠如表示,在轉托跟媒合銜接的時間,台中市府將會依照家長的需求來提供托育資源、媒合。
楊惠如提醒,根據《兒少權法》規定,托育人員為責任通報人員,如果知悉兒虐受暴的情況,應該在24小時之內通報,若沒通報,就會涉及罰則,恐挨罰最少6千元、最高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