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好不容易迎來景氣復甦,有家旅行社花了90萬租購賓士豪車,用來接送客人,想著可以節稅,沒想到新車交車才一個月,就顯示電池耗盡,行駛途中,還會急煞,或失去動力,承租的蔡小姐,來來回回和租賃公司交涉一年,檢測報告沒要到,要求送修期間要給代步車,也要不到,怒轟租賃公司太離譜。
開著賓士豪車,蔡小姐卻笑不出來,因為新車交車一年來,不斷故障。
投訴人蔡小姐:「未偵測到鑰匙莫名其妙這是新車該有的狀態嗎?。」
車門打不開,或自行開門、車窗按不上來,只是小事。
投訴人蔡小姐:「煞死煞停在路中間,你會不會嚇到?」
行駛中車子突然急煞,簡直惡夢,去年2月花了90萬,向租賃公司,租購這台新車,用作旅行社公務車,機場接駁,沒想到才開了一個月,狀況頻頻。
投訴人蔡小姐:「修出來是有九個故障點,已讀不回到現在,一台新車的電池怎麼可能一個多月就即將耗盡,是我追著他他才說,台灣賓士不給檢修報告,但是你的車子沒問題,那怪了,沒問題會失去動力?,攸關生命安全的問題,你這簡直是拿人命開玩笑。」
要求檢測報告,租賃公司回覆會行文給原廠,苦等一年,每月6萬6千3百塊的租金照繳,卻沒等到報告,想退車,卻被以不達標準為由回絕,另一方的租賃公司也拿出合約,主張退車條件,非常清楚,何況蔡小姐的租購合約,不含保養維修,也不含代步車。

投訴人蔡小姐:「要我一個月白白給你六萬多塊,然後車子有故障不是我造成,是你車子本來給我就有那麼多故障,你應該要負責處理,他說沒有代步車,對我置之不理,一直到現在還是置之不理。」
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出租的業者應該要確保,出租的車輛合於約定的使用狀態,出租的業者他在消保法以及民法上面,他還是負有出租人的義務,消費者認為說相關的業者,沒有妥善處理的話,那消費者可以跟各縣市政府,來提消費爭議申訴。」

租賃公司強調,期間協助送返原廠檢測,查無重大異常,也多次溝通、會面、派員協助檢修及追蹤,但提前解約退車超出契約範圍,針對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權利。
中華賓士則表示,該車輛回廠已完成軟體檢測及更新,測試無虞交車回客戶了,若車主仍有疑慮可致電台灣賓士24小時服務專線0800-036524,由客服團隊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