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不滿「領銜人3改1」 律師翻出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修法

  • 發佈時間:2025/06/03 18:38更新時間:2025/06/03 18:38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賴苡任不滿「領銜人3改1」 律師翻出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修法
賴苡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圖/民視新聞)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罷免委吳思瑤罷團更換領銜人失敗,罷瑤召集人賴苡任的最後一博就是提出行政訴訟,聲請暫時處分,賴苡任主張,不該只有一位領銜人可以送件,但翻出2016年的修法提案,將領銜人從三人改成一人的,就是當年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更多新聞: 快新聞/民進黨創黨元老「黨外三劍客」林正杰驚傳離世

不滿連署書只能由領銜人送件,加上無法更換領銜人,罷瑤團體向台北高等行政法庭聲請假處分,3號下午開庭。

賴苡任不滿「領銜人3改1」 律師翻出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修法
賴苡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圖/民視新聞)
罷免吳思瑤團隊召集人賴苡任:「根據選罷法第80條第三項,只能由領銜人代為送件,送出第二階段的連署書,我們認為是有違憲之虞,還有包括76條的第8項,我們認為二分之一的同意書,應該是指領銜人的下車條款,而非備補領銜人的上車條款。」

重申法條有違憲疑慮,他也質疑為何以前可以有三位領銜人,現在只有一位,調出2016年選罷法修法提案,提案人就是當時還在時代力量的黃國昌,當時他主張參考公投法規定,修正領銜人一人就足以代表。賴苡任若不滿,應該要找黃國昌。

罷免吳思瑤團隊召集人賴苡任:「立法委員提出修法,這個都再合理不過,由三位領銜人修為一位,這本來就在立法技術上面可以做得到的,還是強調一件事情,我們主張的是選罷法第80條第三項,我們認為有違憲之虞,因為僅限定領銜人送件。」

律師黃帝穎:「賴苡任今天在行政法院所講的,領銜人的配套,這都是修法層次的問題,而不是法院審查說,有沒有權力保護的要件,那因此對於賴苡任,這個相關修法的建議,都不會是行政法院在審查,有沒有暫時權力保護的要件,那這個部分應該會予以駁回。」

賴苡任不滿「領銜人3改1」 律師翻出是黃國昌2016年提案修法
國民黨中央沒有給罷瑤團體任何連署書。(圖/民視新聞)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案件有急迫性,賴苡任也在庭訊時公布收件結果,其中罷瑤總部11428份、四位議員也有600到3400份不等,市黨部214份,但黨中央卻一份都沒有,此外新黨侯漢廷131份,日前大規模力挺的民眾黨,因為還沒提供數據,也是掛零。

罷免吳思瑤團隊召集人賴苡任:「我們有急迫性,所以其實在前兩天的時候就有要求說,我們要提出我們急迫性的證據,所以因此我只能在這個時間點,把這個我們有關於連署書,收受的份數的細節表格,必須要向法院提出來。」

罷瑤6/7就截止,行政法院會做出怎樣的裁定,各界都在看。

更多新聞: 快新聞/最新!藍營推動罷免綠營2基隆議員「未成案」 原因曝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