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1225)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3年度及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業經併案停止買賣在案。
證交所進一步指出,嗣查該公司已於114年6月3日補行公告申報113年度財務報告,並經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查核報告,其前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3年度財務報告,上市有價證券列為停止買賣原因業已消滅,惟仍未公告申報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爰對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停止買賣。

對此,福懋油昨(4)日表示,將儘速完成114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公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