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涉詐領房屋補助費、督導疏失! 前駐關島處長遭監院彈劾

  • 發佈時間:2025/06/09 14:39更新時間:2025/06/0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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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涉詐領房屋補助費、督導疏失! 前駐關島處長遭監院彈劾
監察院彈劾前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陳盈連。(示意圖/擷取自監察院建築主題網)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監察院今(9)日指出,前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關處)處長陳盈連,在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涉嫌詐領房租補助費104,427.61美元外,且在擔任駐關處處長時,因未確實督導所屬辦理駐關島辦事處之財產、物品管理事宜,造成駐關處計有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蔡崇義、張菊芳委員所提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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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今日發新聞稿表示,被彈劾人陳盈連於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已有自購住宅,卻仍以虛構租約訛詐基本數以外之房租補助費;又其擔任駐關處處長,業務分配名實不符在先,復未確實督導所屬辦理財產、物品之登帳、盤點與報廢,造成該處諸多公有財產、物品,下落不明,除造成國家財務損害外,更違反職務義務,核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

同時,監察院於今年(2025)6月2日12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接著,監察院列出3大彈劾重點,首先,陳盈連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自2011年1月11日起於駐在地購置房產,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僅得請領基本數。詎其捨此不為,反自是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多次持不實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之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4,427.61美元,若非遭人舉發,無意歸還溢領金額,訛詐國家財產,自屬違誤。

第二、監察院指出,陳盈連擔任駐關處處長,本應恪遵法令、善盡監督責任,詎其對該處財產、非消耗物品之驗收、產籍登記、標籤黏貼與盤點業務分配不當在先,復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而報廢財產、非消耗物品亦未依照規定,造成駐關處計有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嚴重損及公有財產管理之正確,更造成公有財產物品之重大損失,合計金額約25,485美元。

第三、監察院強調,陳盈連所為,核有嚴重違誤、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執行職務之違法失職行為,而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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