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財劃法》修正後,儘管地方統籌分配款提高,但一般性補助款卻面臨緩撥的狀況,內政部國土署上週函文地方政府指出,明(2026)年開始,300億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要依照縣市財力由中央及地方共同負擔,讓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台南市長黃偉哲、高雄市長陳其邁接連發聲。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8)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新版《財劃法》三讀後,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因此期盼地方政府在籌編預算時,能納入地方支付的原則。
今早9時,立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劉世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長專題報告「公寓大廈公設點交爭議及其處理與預防作為」,並備質詢,同時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針對租金補貼要求地方共同負擔一事,劉世芳說明,該政策是以《地方制度法》與《財劃法》作依歸;立院今(2025)年3月三讀《財劃法》後,中央收入減少、地方收入增加,因此在明年編列預算或概算時,要考量新的籌編比例原則,進而函文六都。
至於每月租金補貼經費約31億,若未取得立院同意解凍,預估自11月起經費是否用罄一事,劉世芳則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狀況,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合作的非常好,迄今年止,申請戶數有84萬戶,通過申請有72萬戶,總共要支付153億。
她說,若按照新版《財劃法》時,期盼地方政府能依新收入的《財劃法》獲得預算,並在籌編上重新做部分的負擔,惟比例到現在為止尚未定案,中央、地方需多討論。
劉世芳強調,中央、地方政府照顧年輕人的租金補貼政策都沒有改變,希望可以一起合作共渡難關,也期盼每個縣市政府,不管是六都、非六都,可多支持租金補貼政策,才不會造成年輕人在租屋問題上,尤其是租金補貼部分,產生斷鏈或其它結果,希望一起來努力。
針對有在野黨立委質疑未刪租屋補助預算,為何中央政策要請地方埋單?劉世芳則駁斥並非如此,在2021年之前,中央、地方都一起按照財力負擔租金補貼;2022至2023年中央財稅收入創下新高,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才說由中央全額負擔,但在新版《財劃法》通過後,中央財源減少,盼地方政府在籌編預算時,能納入地方支付的原則。
記者追問,租金補貼未來的審查是否會變嚴?劉世芳說明,這要看各地方政府在審查時是依據什麼樣的標準,也就是說若負擔比例多的話,審查標準可能會維持一致;但若負擔比例少時,審查標準可能就會趨嚴,內政部尊重各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