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被視為是下一屆藍營台中市長參選人的立委江啟臣,於2024年大選再度角逐台中市第八選區立委連任,競選期間卻傳出爭議,江的3位助理被指控幫江賄選;儘管事後江仍當選立委,競選對手謝志忠對其提告「當選無效」,今天稍早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出爐,判江啟臣當選有效,判決定讞,不得再上訴。
台中高院指出,江啟臣競選團隊下李姓、蘇姓、柯姓等3位助理,為求江啟臣能順利當選,於2023年11月7日舉辦餐會,以每人餐費約新臺幣577元為成本,無償宴請該選區內有投票權的環保志工26人,並由江啟臣於該餐會逐桌向環保志工致意,法院認定該行為是賄選,助理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遭判刑確定。
但台中高院審理後認為,經查李姓助理等3人的供述或證述,及相關LINE通聯紀錄,僅能認定助理們有舉辦該餐會,無法證明江啟臣知情、授意、或指揮旗下助理進行該賄選行為,因此駁回時任民進黨參選人、現任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所發起的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