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TPBL聯盟於今日公布懲處,高雄全家海神球員邱子軒因在總冠軍賽G03賽後對裁判做出不當手勢,違反聯盟規定,遭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款。聯盟強調將持續維護賽事公正與職業形象,對相關行為加強管理。
• 判罰案號:25060001
• 案由:高雄全家海神球員邱子軒於總冠軍賽G03賽後,對當場執法裁判做出不當手勢,違反聯盟相關規定。
• 判罰依據:TPBL聯盟規章第五章第一條 第三款第4目
• 懲處內容:對高雄全家海神球員邱子軒處以新臺幣30,000元整之罰款。
聯盟重申,參與職業籃球賽事之球員應維持對裁判的基本尊重,共同維護賽事公正與職業形象。未來亦將持續就場上場下相關行為進行規範與管理,以確保聯盟發展與賽場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