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中選會近期公布24名區域立委罷免成案,將在7月26日投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3)日上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批評,中選會在審查過程中出現非常多問題,顯已淪為國人口中的「忠犬會」,完全配合民進黨演出,甚至連罷免投票日期,都與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所說的日期「不謀而合」,坐實大惡罷就是一連串政治操作,因此31名藍委將前往自己所屬選區的地檢署,針對不實的偽造、死亡連署個別提出告發。對此,中選會稍早發布3點聲明回擊,「重複簽署」則與提議前死亡、連署前死亡與有偽造情事無涉,過去以來迄今,亦依法循例辦理,此節自無法據以告發!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中選會用似是而非的說法,聲稱重複連署並不違法,剔除就好。國民黨31案罷免連署中,不符合規定者竟多達157,226人,不合格率高達13.78%;其中第二階段連署人為第一階段提議人者,高達93,782人!根據《選罷法》第81條第3項清楚規定,第一階段提議人不可當第二階段連署人,這是立法明文禁止的行為,不是剔除就好。
她說明,藍委王鴻薇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重複連署高達92.33%,另一名藍委李彥秀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重複連署高達91.87%。簡單的說,如果沒有把一階的提議人放進二階的連署人,二階罷免連署根本不會成案。許宇甄說,平均每一個被罷免人都重複簽署超過3,100人,難道這麼多的重複連署都沒有偽造、抄錄?
許宇甄進一步表示,雲林選區藍委丁學忠罷免連署偽造情事高達298件,第一階段提議和第二階段連署,重複數高達2772件,合計不符合件數高達5,838件,中選會視而不見?檢調繼續不動如山?她正告中選會,重複連署並不是沒有違法,且關係到罷免是否成案的標準,今天各選區的藍委,會個別到選區所屬地檢署,針對罷團偽造文書和死亡連署提出告發。
另一名副書記長翁曉玲則說,中選會不應該淪為「大惡罷、大作弊」的共犯,法律絕對不是擺設,更不是政治工具,很遺憾看到中選會淪為惡罷的「幫助犯」;罷免制度的設計,是人民監督民意代表的正當權利,如今卻遭到民進黨和其罷團惡搞,刻意扭曲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甚至公然違法作弊,踐踏法律最基本的誠信原則。
對此,中選會稍早做出3點聲明回擊:
一、有關罷免案之查對工作,係由各地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市縣選委會依法協力主責,並非中選會負責查對;但有心人士卻試圖一再混淆視聽,23個選務機關(1個中選會、22個市縣選委會)還是再予以澄清。
二、另依《刑事訴訟法》第240條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至《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則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選務機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就提議前死亡、連署前死亡與有偽造情事之連署部分依法辦理職務告發,過去以來無論是公投或罷免連署案件,抑或總統副總統獨立參選連署案件,均依法循例辦理,此為選務機關之法定義務,也皆無任何差別待遇;至「重複簽署」則與提議前死亡、連署前死亡與有偽造情事無涉,過去以來迄今,亦依法循例辦理,此節自無法據以告發。
三、有關2025年各該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公開資訊查詢「網址請點此」(公職人員罷免案專區,可點選相關市縣與查詢案件)
最後,中選會也補充說明,各該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統計表,其查對權責機關由各該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該市縣選委會依法協力負責查對,並由各該市縣選委會將查對結果統計表函報中選會審定;亦即,經法定程序完成審定者,則依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辦理與相關法令規定予以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