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鍾昀軒報導
發生車禍時一句無心之語,可能會讓你從原本不需負責,變成要承擔高達40%的肇事責任。律師劉韋廷近日透過臉書提醒民眾,車禍現場要冷靜處理、謹慎發言,千萬不要急著道歉或說出「我沒看到」等字眼,否則警方會在筆錄上記下「應注意而未注意」,將大幅提高肇責比例。他強調:「不是你的責任,更不能亂認!讓我們用法律保護你的安全與荷包。」引發討論。

劉韋廷指出,許多人在事故發生當下因緊張失措,面對警方詢問時可能直覺回答:「我沒看到他!」,導致警方將其列為未盡注意義務,責任瞬間從0變40%。他建議,正確陳述應為:「我有減速觀察,當時對方突然衝出,我雖然緊急煞車,但因慣性才會撞上。」他強調,這並非話術,而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方式。

除了措辭要留意外,車速問題也須謹慎應對。劉韋廷提醒,若警方詢問時隨意估算或承認超速,恐怕會讓責任再次增加。他建議可以這樣回應:「我依照路口速限行駛,實際速度可能需要調閱行車記錄器釐清。」此外,即使是在禮讓行人導致後車追撞的情況,也不可輕易接受次要肇責。劉韋廷指出,若警方以「反正你有保險,先簽認次要責任才能處理」等說詞勸說,也應堅守立場,因為一旦簽下次要責任,後續仍可能需負擔刑事責任、醫療費、精神賠償及休業損失等風險。
最後他提醒,「所有說詞都會記進警方筆錄,也會成為日後處理肇責的重要依據。」因此,若對責任歸屬有所疑慮,應先諮詢律師,避免因一句話讓自己吃上官司或額外賠償,並再次強調,「車禍現場要冷靜,沒看到三個字千萬別亂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