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騎士遭「車門殺手」撞擊重傷昏迷 駕駛判刑8月引發熱議

  • 發佈時間:2025/07/02 16:00更新時間:2025/07/0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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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騎士遭「車門殺手」撞擊重傷昏迷 駕駛判刑8月引發熱議

圖、文/周刊王

2024年5月,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一段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名莊姓女機車騎士因突然遭遇停靠路邊的轎車駕駛徐姓男子開啟車門,機車與車門猛烈相撞,導致莊女當場摔落地面,並重創頭部,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事故發生瞬間令人觸目驚心,莊女被撞擊後彈飛至對向車道,頭部疑似直接撞擊地面,情況十分危急,事故發生後,徐姓駕駛也立即下車查看,但傷勢嚴重的莊女已經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目前仍住院接受治療,恢復意識的可能性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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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一段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名莊姓女機車騎士因突然遭遇停靠路邊的轎車駕駛徐姓男子開啟車門,機車與車門猛烈相撞,導致莊女當場摔落地面,並重創頭部,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事故發生瞬間令人觸目驚心,莊女被撞擊後彈飛至對向車道,頭部疑似直接撞擊地面,情況十分危急,事故發生後,徐姓駕駛也立即下車查看,但傷勢嚴重的莊女已經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目前仍住院接受治療,恢復意識的可能性極低。

法院審理結果指出,徐男於事發當日將自小客車停在路肩,未依規定確實注意路況,從駕駛座開啟車門時未留意行經的莊女,導致騎士閃避不及發生碰撞,專業鑑定認為徐男在路面邊線外停車並開門,未遵守交通安全規範,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肇因,法院也指出,作為道路使用者,駕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高度警覺,徐男卻輕忽此義務,造成他人重傷,罪責難逃。

雙方在事後的和解談判中,由於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法院遂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8個月,彰顯法律對於此類「車門事故」的嚴正態度,警方也提醒所有駕駛人,開車門前必須確認安全,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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