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張予柔報導
颱風「丹娜絲」逼近,桃園市宣布7月7日(週一)部分區域停班停課,僅蘆竹、大園、觀音、新屋四區放假,其他區域照常上班上課。消息一出,有人開心歡呼「躺平成功」,也有人哀嚎「人住蘆竹、但上班在新北」,通勤族的痛苦哀嚎聲瞬間充斥著整個社群平台。對此,民視新聞網整理「颱風假」放不放?停課不停班家長要怎麼處理?住的地方有放、上班沒放怎麼辦?關於颱風假懶人包一次帶你一起了解。

有網友在社群發文抱怨,表示「把桃園切成幾塊來放假,不放假的人要怎麼通勤?颱風天還要騎車或開車穿越風雨地帶上下班,這到底是颱風假還是通勤試煉?」直言這樣的區分方式只會造成混亂和危險,他也批評「難怪大家怨聲載道。這不是防災,是製造災難」。事實上,在桃園市宣布颱風假以後,市長張善政的臉書留言就遭灌爆,網友紛紛留言回應「住放假區、工作地卻沒放」、「要確餒?還有這樣分?」、「是所有人都不用通勤嗎?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樣,身為桃園市長人卻住在新店欸」有民眾甚至開玩笑說:「大家跟我說一遍,張善政不善政」、「我7/26一定會出門投票,大罷免大成功」。


勞動部過去曾出面解釋,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颱風期間,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地區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此未能出勤,雇主應予以理解,不得扣薪、記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要求補班、扣全勤、甚至解僱或有任何不利處分。例如勞工住在桃園、工作地在臺北市,上班途中要經過新北市,只要其中的縣市宣布停止上班就適用。勞動部也提醒,若勞工於上下班途中遭遇職災,雇主應提供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關於放颱風假的標準 | 1.風速:依照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其平均風力達到七級風或陣風達到十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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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課不停班,家長可向公司請照顧假 | 風雨來襲,若有造成停課不停班之狀況,勞工朋友們無法臨時安排照顧人力,有需照顧小孩的需求,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之規定,依法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受僱者之配偶若未就業,除有正當理由外,否則不適用)。「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雖併入事假計算,但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不得影響勞工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亦不得拒絕勞工朋友申請,違者將依同法第38條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整罰鍰,並應公布雇主姓名或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
居住的縣市若停止上班,但公司所處縣市正常上班,可以選擇不出勤嗎? | 「居住地」以及「上班途中會經過的區域」都停班,但「公司所在縣市」正常上班,勞工可以要求不到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