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近日正逢暑假旅遊旺季,不少台灣民眾計劃從中國東北通關,到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旅遊,為一時便利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作為過境工具。雖然效期只有3個月,但此舉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嚴重恐被註銷台灣戶籍與護照,陸委會也強調,即使護照已過期仍然是違法,「重點是曾領用」,提醒民眾切勿因小失大。

據悉,1名在中國任教的39歲台籍教師張立齊,上個月因持用中國定居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被取消台灣國籍。不過除了中國護照、身分證與定居證,國人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也是違法行為,因為這是中共公安機關只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旅行證件,雖然僅有3個月效期,但按照兩岸規定,台灣人不得「申領」及「持用」,即使證件已失效,都會因違法而註銷台灣身分。

事實上,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上個月才分享1案例,2017年一間中部旅行社組團前往中俄邊境旅遊,領隊為帶18人自中國入境俄羅斯海參崴,因此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雖然該短期護照已逾期,但領隊被查獲後,台灣戶籍與護照仍遭到註銷,因此梁文傑強調「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若國人計劃到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旅遊,應循正常管道及流程申請目的地簽證,別貪圖方便導致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