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徐巧芯「反罷」文宣超像選舉公報! 張益贍:偽造文書的腳尾芯?

  • 發佈時間:2025/07/12 16:28更新時間:2025/07/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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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徐巧芯「反罷」文宣超像選舉公報! 張益贍:偽造文書的腳尾芯?
藍委徐巧芯發送反罷免文宣,但遭質疑高度模仿選舉公報,涉嫌魚目混珠。(圖/翻攝自張益贍臉書)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由各地公民團體串聯發動的「全國大罷免」活動風起雲湧,已有26位國民黨立委進入三階罷免投票,即將接受選民「審判」。其中,北市藍委徐巧芯因平日爭議言行較多,成為罷團重點鎖定對象之一;但她也不甘示弱,積極發送反罷免文宣,爭取民眾相挺。不料,卻有收到相關文宣的民眾指控,徐巧芯發放的廣告,版面格式很像選舉公報,恐有魚目混珠之嫌;對此,中選會稍早回應道,若有檢舉案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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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張益贍稍早貼出該份文宣,上面粉紅色的粗體字、黑框格線、選舉人圖像及政績說明的版面配置,幾乎都與選舉公報類似;差別在於,下方多出「票蓋不同意罷免」的圖示,遭外界懷疑有模仿選舉公報、魚目混珠之嫌。張益贍直言說,看到這張徐巧芯公報文宣,讓他想起白委黃國昌的「示範帶」;他表示,拿選舉公報格式做文宣,難道徐也是偽造公文書的「腳尾芯」?

中選會對此說明,有關中選會發布之各該區域立委罷免公告,一律由當地各該市縣選委會依法印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分送至選舉區內各家戶。

至於罷免案正反雙方所印發之宣傳品,中選會表示,依公職選罷法規定,罷免活動期間內,政黨及任何人印發文字、圖畫等從事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其為非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者,並應載明住址或地址;其為法人或團體者,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與其代表人姓名及地址。違反者依同法規定,處台幣10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具體個案是否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中選會指出,倘有檢舉案件,主要由當地各該市縣選舉委員會受理,依行政程序予以調查並依法處理。程序進行中的具體個案,選務機關不做其他不必要之評論或回應,請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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