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金門坦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不滿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在臉書發文點名她「洗頭要佔公款」,認為嚴重影響個人名譽,氣得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50萬元並公開道歉。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判決出爐,認為相關言論屬公共事務評論,吳沛憶已合理查證,並未逾越言論自由界線,判吳免賠,陳玉珍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起源於2024年7月,有週刊報導指出,陳玉珍疑似想在立法院青島二館的研究室加裝盥洗設備,甚至被冠上「玉珍Spa館」的標題,雖然陳玉珍火速出面否認,並帶媒體直擊自己平常是在立法院美容院洗頭,但看到吳沛憶仍在臉書發文酸「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讓她決定提告,認為這種說法會讓人誤以為她圖利自己、涉及貪汙,要求賠償150萬元並公開道歉。

對此,吳沛憶表示,她的貼文是根據媒體報導和陳玉珍過往發言整理而成,畢竟陳玉珍也曾提到因為偶爾需在立法院過夜,才會考慮裝設盥洗設施,也找過相關單位研究是否能拉管線,並未否認與總務處洽談過,她強調,國會議員如何使用立院空間與預算,本來就應接受公評,自己只是基於事實進行善意評論,沒打算誹謗。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陳玉珍確實曾因「過夜需求」向立法院總務處洽詢裝設盥洗設備,雖然最後沒有成案,但這些都有事實基礎,加上研究室所在的青島二館屬於市定古蹟,任何裝修行為都涉及文化資產維護與預算使用,理應接受社會監督,因此,吳沛憶的發文內容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圍,也有引述陳本人的回應,不構成違法侵害名譽,判吳免賠,陳玉珍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