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最新消息!台師大女子足球隊近日遭踢爆教練強迫多名女足球員配合抽血研究,每天得抽3次血,更傳出「抽血換學分」的說法,教育部已依涉違校園霸凌、《人體研究法》依歸建議校方予以解聘涉案教師周台英2年處分。而北檢今(16)日下午證實,已主動把此案分列為他字案,並將周台英列為被告,以了解是否有涉及不法!
不分區綠委范雲15日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師大學生會、綠委陳培瑜和吳沛憶召開聯合記者會,針對台師大女足學生遭違法抽血換學分案,要求台師大勿輕忽研究倫理和法規,呼籲教育部依法徹查並盡速裁罰,也要求衛福部清查非醫事人員違法抽血情事,並依相關醫療法規處分。
范雲另針對制度性問題,提出師對生霸凌防制的兩大解方及人體研究的改善要求,希望能杜絕嚴重違法情事再次發生在高教場域。
對此,教育部回應,本案學生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疑有遭受威脅與不當對待情事,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練確實對學生有霸凌行為,並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內不得聘任。
教育部雖迄今尚未收到台師大核備公文,但檢視學校昨日所提及的教評會決議,卻未遵循校內霸凌調查小組的專業判斷及建議。因此,教育部會盡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嚴格檢視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評會所作出的決議,如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
為維護學生權益,教育部已依霸凌相關規定,主動聯繫陳情同學,向學生說明後續處理流程,提供救濟管道資訊,並積極協助,避免學生權益受損;同時教育部也要求學校立即落實對學生的輔導,包括校內外諮商輔導,並提出具體的輔導計畫;對於是否違反刑法強制、侵占等罪,教育部也會一併調查。
本案亦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期間,未遵守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於114年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違反法規包括第12條、第14條、第16條及第17條等,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並且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以及就學校處110萬元罰鍰。教育部已命台師大自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本部。
針對台師大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國科會表示已參考教育部審議結果就該研究計畫相關人員進行審議。教育部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與國科會跨部會合作就其他可能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與審議。
「他字案」,是指對於「是否有特定人涉嫌犯罪這件事情」還不清楚,實務上可能會依據個案情形,以「被告」或者「關係人」傳喚特定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