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巫旻璇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今(17日)續審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在京華城容積案中收受1710萬元賄款一案,傳喚威京集團前法務經理陳俊源出庭作證。陳俊源在庭上表示,自己是為京華城依法陳情,並不認為捐款是在行賄,不過因考量經濟成本無法負荷訴訟過程,因此選擇認罪。對此,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發文表示「阿北慘了」。

檢方指控,陳俊源任職法務經理期間,依照公司指示捐出30萬元政治獻金予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擔任黨主席的台灣民眾黨,並將其認定為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共犯。不過由於陳俊源認罪,檢方最終對他做出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公庫120萬元。

依據《ctwant》,陳俊源在庭上說明,針對政治獻金部分,他回憶,2020年3月時公司有人詢問他是否願意捐款給民眾黨,他答應後,有人交付30萬元現金,他隨即前往樓下永豐銀行匯款,不過事隔多年,已無法回憶是誰詢問或給他現金。在檢方偵訊過程中,陳俊源曾表示是公司財務經理張志澄給他錢,但他在庭上澄清,當時其實記不得具體是誰,因檢察官一再追問是男是女、高矮胖瘦,他才勉強推測「可能是」張志澄,實際上並不確定。

陳俊源強調,他不認為這筆30萬元是賄款,京華城也是依法提出陳情,捐款並未對申請案有實質影響。他選擇認罪,主要是無法承受冗長訴訟帶來的壓力與負擔,如果當初知道捐款是為行賄,他絕對不會答應,甚至會設法阻止公司這麼做。對此,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發文表示「阿北慘了。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遭控行賄柯文哲30萬。陳認罪,獲緩起訴確定。」王浩宇指出,光是這條,就可以確定柯文哲涉犯貪污至罪條例,至少可以判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