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現任民進黨籍嘉義縣立委蔡易餘曾公開指控前藍委翁重鈞家族壟斷軍糧業務賺取暴利11億,引起翁不滿,憤而向蔡易餘提告求償200萬元,經9年纏訟,一、二審均判蔡易餘須賠翁重鈞20萬元,最高法院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年3月逆轉認定蔡易餘言論「有所本」,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未侵害翁的名譽權,改判蔡免賠;最高法院駁回翁的上訴確定。
翁重鈞提告指控,蔡易餘於2016年12月2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於隔天電視政論節目中指出,翁家族經營的玉豐糧食公司,以特權取得二氧化碳包裝機,承辦軍糧業務,以每公斤27元收購再以47元轉賣,20年間累積獲利11億元。翁重鈞認為蔡上述言論不實,使社會誤認他以立委特權謀取暴利,讓他名譽受損,對蔡提告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蔡易餘發言前未經合理查證,判須賠償翁重鈞20萬元,免登報道歉;高院二審維持賠償20萬元,並應登報道歉。高院判決後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蔡易餘言論中提到,翁重鈞家族的玉豐公司購買取得白米包裝機、軍糧由翁重鈞家族在做、辦理軍糧白米密封包裝業務,有經濟部公司資料查詢、法院刑事判決、農糧署契約文件為證,蔡相關評論有所本。
至於蔡易餘所稱「二氧化碳包裝改成真空包裝、是否保存較久、繳交軍糧改採政府採購公開招標」,評論來源是衛福部2016年10月27日函文,且政府公糧採購業務,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更一審認為,蔡易餘依2008年至2016年國軍密封白米採購數量及金額統計表,並依國軍人數1996年至2016年的增減,推算1996年至2007年的軍糧採購數量,再依農糧署稻穀收購價格、軍米銷售價格間的落差20元為其利潤,估算玉豐20年間獲利約11億元,根據以上資訊,蔡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是基於善意發表言論,未侵害翁的名譽,改判蔡免賠、免道歉。
翁不服高院更一審判決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法令,且已詳盡說明認定理由,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