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洪巧璇、陳奎宏 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方日前獲報,有一名離職櫃姐,疑似因為缺錢花用,竟趁著百貨公司營業前,假扮成員工溜進裡頭,挑貴的偷,搜刮專櫃上的化妝品和香水,二次偷竊得手將近35萬元,被逮後她還辯稱,沒有把商品帶走就不算偷,但最後仍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逮捕。
百貨公司明明還沒開門營業,卻突然闖入一名頭戴鴨舌帽以及口罩的女子,她把全身包緊緊,偷偷摸摸溜了進來,鎖定一處知名化妝品櫃位,不停翻箱倒櫃,看到喜歡的就拿走,裝進自己的包包裡頭,直到百貨公司保全一看,發現不對勁,立刻通報警方到場。員警vs.偷竊女子:「已經到門外了還沒有帶走,不然你所謂的帶走是怎樣?放在家才叫帶走? 我沒有辦法接受。」偷東西還想狡辯,說自己沒有把商品帶走,就不算是偷竊,但哪有這種道理,女子當場就被警方上銬,依現行犯逮捕。

看看這一盒盒要價不斐的化妝品、保養品,通通都是知名專櫃品牌,總價值共24萬元,但看看這女子對百貨公司熟門熟路,偷竊時還很從容,原來她早就不是第一次偷專櫃品牌,而且其他櫃姐,一眼就認出,她就是前同事。員警vs.偷竊女子:「妳可以保持沉默。」事發就在台北市大安區一間百貨公司林姓女子過去曾是這間百貨的櫃姐,但因為跟員工、主管處不好,在3月底的時候離職,但疑似缺錢花用,在5月22號,她假扮員工闖入化妝品專櫃,第一次得手將近11萬元,之後食髓知味,又在6月2號故技重施,再偷另外一間品牌,狂偷價值24萬的化妝品。

新生南路派出所所長林意翔:「當場逮捕林女並查扣共計72項,化妝用品香水等計價,新臺幣24萬餘元證物,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前櫃姐兩次行竊,共偷了價值35萬元的商品,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偷竊行為早已被監視器清楚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