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友誼變官司!台北男2度用情侶合照做LINE貼圖 下場慘了

  • 發佈時間:2025/07/20 14:57更新時間:2025/07/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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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友誼變官司!台北男2度用情侶合照做LINE貼圖 下場慘了
一名陳男使用同學情侶檔合照製作LINE貼圖販售,法官認定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判處拘役40日。(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擅自使用同學情侶檔陳姓同學及胡姓女子的合照,製作LINE貼圖「會長與KT」,並上架販售,被對方發現要求下架,陳男拒絕後,甚至推出「會長與KT2.0」;因屢勸不聽,當事人決定提告。士林地院近日審結,認為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判處陳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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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指出,22歲的陳男與陳姓同學及其女友胡姓女子相識,卻未經同意將2人的照片製成名為「會長與KT」的LINE貼圖販售。第一版上架後即遭對方反對,但陳男不僅未下架,還再推出用更多照片製作的第二版「會長與KT2.0」;因陳男屢勸不聽,2人便決定提告。

經警方訊問,陳男辯稱,與2人是朋友,當時只是覺得好玩並非惡意。但檢察官認定貼圖使用之照片屬被害人所有,涉及著作財產權,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未經同意重製、改作並公開傳輸照片,行為明確構成侵權,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事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侵害2人行為犯意各別,分別判處拘役20日、30日,應併執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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