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大罷免投票倒數,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至今仍遭羈押,柯妻陳佩琪近日宣布,將幫柯申請公民投票權,柯已委託律師提行政訴訟及假處分聲請,訴求准予柯透過適當方式完成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罷免案的投票。對此,執業律師陳又新表示,「柯文哲尚未褫奪公權,是有權利投票的」。

陳又新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表示,我後期才知道一件事,原來對於「褫奪公權」是在坐完牢才開始計算,並非在判刑期間起算。就目前來說柯文哲所涉及的「京華城案」尚未確定,還在審理中而以,故現階段我們做為「無罪推定」,也就沒有「褫奪公權」的問題,所以柯文哲「他是有權利投票的」。
陳又新進一步解釋,正常來說投票會通知戶籍地,但若屬在押或是坐牢情形下,投票通知則會通知看守所,所以若柯文哲真可出來參與726投票,那他的戶籍地可能要讓選委會去商量,屆時就不一定就會在大安區,也有可能在土城,至於要如何不勞民傷財,就要讓新北市府和選委會去商量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