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家公司負責人傑森(化名)遭前女員工小米(化名)指控,過去在傑森公司任職時,遭傑森以「擁有性影像」為由,強迫與他發生性行為,並在一次嘿咻過程時拍攝影片,還被拉到廁所脫褲性侵,檢方偵結後,將傑森依強制性交及加重錄影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但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影像與證詞有很大的矛盾,最終判傑森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家公司負責人傑森(化名)遭前女員工小米(化名)指控,過去在傑森公司任職時,遭傑森以「擁有性影像」為由,強迫與他發生性行為,並在一次嘿咻過程時拍攝影片,還被拉到廁所脫褲性侵,檢方偵結後,將傑森依強制性交及加重錄影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但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影像與證詞有很大的矛盾,最終判傑森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3月及4月間,小米自稱在公司遭傑森2度性侵,其中一次過程被對方錄下並作為威脅工具,小米說,傑森後來以「不配合就外流影片」為由,逼迫與他發生關係,她不甘受辱,事後將此事告訴友人並驗傷報案。
檢方偵辦時,提出小米的筆錄、對話錄音、驗傷報告、診斷書及監視器畫面等作為證據,但傑森始終否認脅迫性交,強調雙方互動屬合意關係,傑森並表示,小米在事發後仍主動聯絡他,還要向他借錢。
而法院勘驗案發當日辦公室內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是小米多次主動接觸、擁抱傑森,雙方互動親暱且持續時間長達數分鐘,全程未見小米有明顯反抗或脫身行為,與她的供詞有極大落差。
法官認為,性侵案除被害人陳述外,尚須其他具體證據補強。由於小米的說詞未能獲得其他證據支持,包括錄音、對話紀錄與驗傷資料皆無法直接證實性交是在違反她的意願下進行,因此無法單憑她的陳述就認定傑森犯罪。
法官指出,本案關鍵在於證據是否達到「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的標準,法院綜合考量雙方當時肢體互動、事後行為以及整體證據,認定檢方舉證不足,最終判決被告無罪。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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