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蔣巧薇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為了參與7月26日罷免投票,他委請律師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今(25)日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對此,執業律師「熊大」陳君瑋說明,柯文哲無法投票的關鍵,原因在於柯文哲是羈押禁見的被告,而非受刑人。
台北市高等行政法院昨(24)日開庭審理柯文哲是否能投票,台北市選委會及台北看守所雙雙反對柯文哲參與726罷免投票。對此,其妻子陳佩琪昨(24)晚間在臉書發文砲轟,「我的先生沒有被褫奪公權,當然有權利投票,請問這兩個單位是在反對什麼?你們比憲法還大?」還說柯文哲也是公民要「公民團體」幫忙爭取公民投票權。
面對陳佩琪的炮火,陳君瑋律師也臉書發文指出,「受刑人」固然有投票權,但柯文哲不是受刑人喔!他是被羈押禁見的被告喔。
他說明,行政訴訟如果打到最後 ,還是要提起憲法訴訟,但是大法官被架空了,請問是誰的問題?憲法法庭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與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聯手架空了,現在才想起來行政爭訟很重要嗎?現在才覺得憲法很重要嗎?果然是雙標。
對此,陳君瑋怒指,法律實務上一堆人民要等著打「憲法訴訟案」,全部塞車,全部卡住,多少家庭破碎?卻只想到自己老公要投票的憲法權利?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