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第二警察分局一名33歲盧姓警官,在4年前與台北任職過程中,與警花女友發生性關係的時,利用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逕自拍攝不雅影片,後續更違法在社群上販售,不法獲利30萬元,北檢日前依法起訴,盧警政面罩也隨之曝光。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盧警於2021年與被害女警交往,後調回台中結婚生子,接著在2024年5月剪輯偷拍影像,並在網路社群Telegram兜售,以聳動標題吸引買家購買,至少賣出百份,不法獲利超過30萬元。被害女警收到網友提醒後立刻報案,檢警循線追查,於去年6月前往盧員任職的分局辦公室,查扣手機、行動硬碟、遠程無線攝影機等物品,並將盧員移送北檢偵辦,全案於近日偵結,依妨害性隱私、販售猥褻影像等罪起訴。

台中警第二分局回應,本案於2024年6月偵查階段起,已將盧員列管輔導;盧員於2024年7月8日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並未支領薪資。第二分局將依規定從嚴予以懲處,相關懲處俟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