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蔣巧薇報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今(31)日舉行記者會,批評法務部4月修正「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執行變得更加容易,呼籲法務部應盡速通盤檢討修正。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表示,法務部2010年發布新聞稿宣示要逐步廢死,並稱廢死是人權核心領域,因此要採取積極作為,逐步廢死以跟上國際潮流。2010年全球已有81國廢除死刑,至今至少再增加32國,目前已有113國完全廢除死刑。
他說明,國際廢死趨勢持續增加,但在今年4月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卻反其道而行,降低原有死刑執行障礙,剝奪受死刑宣告者要求履行最嚴格程序的權利,非但不是「積極逐步廢死」,反而是「積極追求死刑執行」。
廢死聯盟執行委員錢建榮怒批,法務部竟修正《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變得輕而易舉,只要司法判決確定就可以執行死刑,恐會造成冤判。他認為,執行死刑規則本應是行政權節制司法權、保障人民生命權的重要規範,過去版本尚符合憲政要求,如今卻越修越惡,反而成為侵害生命權表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李明洳指出,全球已有113國完全廢除死刑,總計145國已停止執行死刑。僅剩中國、越南、北韓仍廣泛使用死刑,這些領導人將死刑作為武器,並聲稱死刑會改善公共安全,甚至利用死刑在民眾中灌輸恐懼。她強調,明(2026)年將面對兩公約國際審查,法務部自稱有資格作為「人權大步走」兩公約事務的主管機關,又要如何面對審查?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涂予尹認為,法務部4月修正《執行死刑規則》讓執行障礙變得相當寬鬆。考量到死刑執行對受宣告者權利影響的嚴重性與終極性,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時,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第2款規定,舉行公開聽證,確保修正過程受公民檢視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