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2006年8月間,見到一名女子獨自在慢跑,竟從背後以外套套住女子頭部,造成女子昏迷,接著襲胸猥褻得逞,由於受限於當年科技偵查條件,案子遲遲未破,直到近年透過DNA比對後,警方重啟調查,終於鎖定鄭男身分,法院審理後,考量鄭男沒有前科但坦承犯行,最終判處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男子,2006年8月間,見到一名女子獨自在慢跑,竟從背後以外套套住女子頭部,造成女子昏迷,接著襲胸猥褻得逞,由於受限於當年科技偵查條件,案子遲遲未破,直到近年透過DNA比對後,警方重啟調查,終於鎖定鄭男身分,法院審理後,考量鄭男沒有前科但坦承犯行,最終判處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06年8月24日晚間10時左右,被害女子獨自在跑步,在經過一處巷弄時,與鄭男擦身而過,孰料鄭男竟對女子起邪念,先是尾隨在後,然後趁機從背後以外套套住女子頭部,造成女子昏迷。
鄭男隨即解開女子衣物,並猥褻胸部後倉皇逃逸,女子甦醒後立即報警,但受限於當年科偵技術,案件遲遲未能偵破,直到近年透過DNA鑑定比對,警方重啟調查,認為鄭男涉嫌重大,於是將他拘提到案,鄭男也坦承不諱,移送後被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鄭男為滿足性慾而在夜間對獨行女子施暴,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並破壞社會治安與安全感,儘管鄭男無前科,並主張目前需扶養雙親,但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也未取得原諒,因此判處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示意圖《視覺中國》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