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4日電)颱風丹娜絲重創中南部,行政院公布家園復原慰助金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內政部說,台南市已陸續完成撥款,嘉義縣市也加快審認作業。如有因屋損無法居住且符合資格的民眾,租金補貼可加碼1.2倍,最高可領9600元。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加速災後修繕,行政院日前已核定「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上工津貼補助專案」,對於投入災區的施工廠商給予每棟最高補助3萬元,並經中華民國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共同努力下,有71家廠商可投入復原工作,會以協助災區弱勢戶房屋住宅復原修繕優先。
內政部補充,在最高10萬元的家園復原慰助金申請及發放部分,嘉義縣市與台南市持續受理中,其中台南市已陸續完成撥款,嘉義縣市也加快審認及發放作業。
內政部指出,此外,房屋毀損面積占5成以上,經地方主辦機關認定須修復才能使用,且家庭成員無另持有自有房屋,在房屋修繕期間必須在外租屋者,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領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災民還可再加碼1.2倍;也就是說,符合資格的災民可以申請每月2400元至9600元不等的租金補貼。
內政部說,台灣現在仍是颱風季,必須加快房屋修繕速度,中央、地方與民間會持續協助媒合廠商及受災戶,以整合修繕需求及啟動修復工程,公私協力合作,儘早讓受災民眾恢復安全住所。(編輯:林興盟)11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