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藝人陳宣裕(NONO)先前被2名女子控訴,指其分別在按摩會館與車內犯下性侵及猥褻,整起案件於去年獲不起訴處分,後被害人不甘向高檢署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發回續查,並於士林地檢署5日偵結,認罪證明確,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將陳宣裕提起公訴,並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回顧整起事件,1名女網紅於臉書上揭露陳宣裕對其伸出狼爪以後,另名網紅「小紅老師」也聲援表示自己也曾遭其騷擾以及侵犯。112年6月,包含小紅老師等10名被害至台北地檢署對其提告,但其中7名被告因為北檢無管轄權,故轉至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
而北檢偵辦的3名被害指控之罪嫌,由於罪證不足不起訴,其中有2名被告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移轉至士林地檢署偵辦後,士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然而,2名被害不服,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指出不起訴部份因偵查不完備,因此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而在歷經8個月的偵查以後,士林地檢署於5日偵結,表示陳宣裕罪證明確,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直言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