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論壇〉翁達瑞-民意與司法的落差

  • 發佈時間:2025/08/05 14:44更新時間:2025/08/0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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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論壇〉翁達瑞-民意與司法的落差
附圖一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昨天高院宣判高虹安的誣告上訴案,我正在飛機上,簡短的發言有一句話:「高虹安剛通過民意審判,但司法審判仍然認定她有罪。這個落差是台灣社會的問題。」

這是我看到的落差:在7月26日的罷免投票,高虹安得到的不同意票比當選票數高27%。在7月31日的高院判決,高虹安再度被認定誣告有罪,應服刑六個月。

在健全的民主國家,民意與司法不應存在落差。民意審判根據輿論;司法審判根據證物。如果選民理性,法官獨立,民意審判與司法審判的結果應該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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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案件的當事人,在兩級的審判未見司法違誤。我也是公民,卻見到嚴重的輿論不公:輿論對高虹安的說詞照單全收,從不向我求證真偽。

不幸的是,高虹安是慣性說謊者,輿論就成為她散佈謊言的工具。昨天高院宣判後,高虹安發出一紙聲明,多家媒體引述,甚至原文照登(附圖一)。

在高虹安的這份聲明,有關事實的陳述皆是謊言,而且都已被我在法庭踢爆,但她繼續說,媒體繼續刊。我就拿當中的兩句話說明高虹安的惡劣。

高虹安曾多次對外宣稱,她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母校審查,並兩度來函告知並無研究不當。高虹安說謊,真相在這裡:辛辛那提大學從未啟動抄襲的學倫調查,更無發函證明高虹安的清白。

為了節省篇幅,我只用當中的一份信函說明高虹安的欺瞞狡詐。高虹安對我提告後,曾召開一場記者會,對媒體出示一份電子郵件(附圖二)。

高虹安宣稱這是校方學倫單位給她的正式信函,證實她的論文無涉抄襲與侵權。成功誤導媒體後,高虹安再將對她有利的新聞遞交北檢,當作我誹謗她的罪證。

在一審時,我請求法官調閱這份電子郵件的正本。原先高虹安拒絕提供,經過我方律師遞狀力爭後,我才看到原始電郵(附圖三)。事實完全不是高虹安說的那樣。

一、這是一封辛辛那提大學的內部郵件,高虹安連收信人都不是。

二、發信人是學術誠信辦公室的主管,並非學倫調查委員會的函件。

三、電郵轉寄一封檢舉高虹安抄襲的匿名信,收信人包括高虹安的指導教授李傑。

四、李傑違反檢舉人的保密請求,私下將這份電郵轉寄給高虹安,等同通風報信。

五、電郵的內容只是個人的意見,根本不是學倫調查的結果。

六、高虹安在多處變造這份電郵,謊稱是學倫單位的正式函件,證實她的論文無涉抄襲與侵權。

簡單講,高虹安假傳聖旨,變造一份不當取得的校方內部郵件,謊稱是學倫單位還她清白的正式函件,並將轉述這份郵件的新聞報導遞交北檢。

我早知道高虹安出示給媒體的信函來自變造,因為訴訟的考量未公開揭穿。在高院的最後一次審理庭,我提出所有證物揭穿高虹安的謊言。

諷刺的是,在高院判決高虹安誣告有罪後,她繼續散播這個已在法庭被揭穿的謊言。今天,社群平台有許多質疑高院的言論,理由是辛辛那提大學已證明高虹安沒有抄襲,高院卻還判她有罪。

謊言連篇的高虹安能得意政壇,代表台灣的民主機制有嚴重瑕疵,最大的禍首就是媒體失能。雖然我打贏了這場官司,但心中毫無喜悅。

假如高虹安是美國的國會議員,在我揭發她論文抄襲的那一刻,她的政治生命就宣告結束。學術抄襲是最大膽的欺騙,也是歐美政治人物的死罪。除了道歉辭職,高虹安別無他途。

所幸當時高虹安是台灣的國會議員。抄襲被揭發後,她可以矢口否認,並無媒體比對我的證據,讓她一槍斃命。相反的,媒體幫助高虹安散佈謊言,抹黑攻擊我。

高虹安提告時,同黨的民代陪同召開記者會,睜著眼睛說瞎話,反過來指控我抹黑高虹安抄襲。媒體與名嘴跟著起鬨,把我當成罪大惡極的政治打手。

因為媒體的縱容與政客的包庇,高虹安還可以當選新竹市長。在我反訴高虹安誣告,她在一審敗訴後,高虹安還可在罷免投票大獲全勝。

高院再度做出高虹安有罪的判決後,她繼續說謊,支持者繼續在社群平台污衊承審本案的法官,民意與司法的落差繼續在社會擴大。

民意與司法存在這麼大的落差,代表台灣仍是有瑕疵的民主社會。就算我在官司獲勝,看到這麼多民眾相信高虹安的謊言,我怎麼高興得起來呢?

〈民視論壇〉翁達瑞-民意與司法的落差
附圖二

〈民視論壇〉翁達瑞-民意與司法的落差
附圖三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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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王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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