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涉嫌於去年7月間,持刀性侵一名懷孕6個月的女子,經法院一審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並裁定刑滿後須接受5年監護。案件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高雄高分院考量被告涉及重罪且有逃亡疑慮,5日裁定自114年8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涉嫌於去年7月間,持刀性侵一名懷孕6個月的女子,經法院一審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並裁定刑滿後須接受5年監護。案件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高雄高分院考量被告涉及重罪且有逃亡疑慮,5日裁定自114年8月1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根據法院裁定書內容,張男有腦功能障礙,語言理解與推理能力經鑑定屬輕度受損,進而影響其行為控制能力。案發當日,受害女子在高雄市旗山區搭車返家,下車後步行至大樹區斜張橋附近時,張男發現四周無人,遂上前持菜刀威脅,將刀抵住對方頸部並強行推至牆邊,開始進行猥褻行為。
示意圖/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涉嫌於去年7月間,持刀性侵一名懷孕6個月的女子。(擷取自 freepik)
期間,張男將女子壓制在地並推入水溝內,脫除其衣物,並持續進行猥褻與部分性侵。據指出,張男原有意進一步性交,過程中幸有民眾經過察覺異狀,及時出面喝止,才得以制止進一步犯行。
法院指出,張男與被害女子互不認識,犯案屬於臨時起意,動機明確。另查其過去曾多次遭通緝,顯示其配合審判意願不足。加上涉案罪名法定最低本刑5年以上,屬重大刑案,且存在逃亡風險,為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有延長羈押的必要性。
目前該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後續裁判結果將視案件調查與雙方陳述進一步釐清。相關單位亦提醒,性別暴力事件一經察覺應立即報警,並鼓勵社會大眾主動關注弱勢受害者處境,共同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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