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昨天下午,花蓮市中華路與國風街口,發生一起離奇車禍,一名林姓男子開車,沿路逆向撞上路旁小貨車,整輛車還插進貨車車底。儘管他自稱陽光刺眼釀禍,但由於他是一路逆向,警方直覺不對勁,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從車上脫困後,立刻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煙彈隨手丟棄。
碰的一聲,一輛銀灰色轎車,就這樣插進藍色小貨車的車底,甚至還把對方鏟起,導致對方的後輪,壓在自己的前擋風玻璃上,轎車引擎蓋掀起擠壓變形,而被追撞的貨車,又往前撞號誌桿,前擋風玻璃,也碎成蜘蛛網狀。花蓮分局中華所長 林健鑫:「因不明原因,自撞路邊紅線違停之自小貨車,造成汽車駕駛肩膀及胸口挫傷,經送醫診之後並無大礙。」

車禍發生在周四下午一點半左右,花蓮市中華路與國風街口。肇事駕駛辯稱,因為陽光刺眼,影響視線才釀成車禍。但其實他從花蓮吉安鄉開始,就一路逆向,開了約四公里,到了市區,還經過熱鬧路段,根本不可能只是刺眼而已。果然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駕駛脫困後,有個丟棄的動作,事後員警回去找,找到含有依托咪脂成分的煙彈。

花蓮分局中華所長 林健鑫:「本案經擴大追查,發現該車駕駛於吉安鄉重要路段,即有逆向行駛等危險駕駛行為,並於發生地旁起獲一支電子煙,依快篩試劑初篩,呈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反應。」搞了半天,逆向又撞車,明明是毒駕,卻瞎扯陽光刺眼。人在做天在看,該負的責任,一個都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