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蔣巧薇報導
一名27歲廖姓男子因涉詐欺案遭判刑6年5月確定,2021年入獄,原訂管束期至2027年,但今(2025)年1月獲准假釋出獄後,竟在網路平台上高調拍片,炫耀自己「只被罰7200元就能出獄」,還說判決書可當作到詐騙集團應徵的「履歷表」。對此,台北監獄表示,將正式撤銷廖男的假釋,且不再給予假釋機會。
廖男在片中自稱曾詐騙26人,涉案金額逾新台幣300萬元,卻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僅被強制執行扣款7213元。他還炫耀判決書甚至聲稱,到詐騙公司應徵「肯定會錄取」,甚至還說「想賺錢可以找我,我會給你們各種意見。」此舉讓不少詐騙受害者留言痛罵,並批法官判太輕。
對此,朝野立委昨(15)日在立法院三度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與內政部、法務部。法務部矯正署回應表示,在8月10日接獲消息後,立即啟動調查,並通報法務部保護司及雲林地檢署了解情況。經查,廖男確為假釋附保護管束對象,雲林地檢署觀護人表示,過去已再三叮囑他需遵守規範,但他仍明知故犯。西螺警分局13日傳喚廖男到案,並依煽惑他人犯罪移送法辦。
雲林地檢署昨日正式通知台北監獄,北監今(16)日表示,將撤銷其假釋資格,廖男必須返監執行剩餘刑期1年11月20日,且未來不得再申請假釋。法務部強調,假釋制度本是鼓勵受刑人悔改向善的機會,若違規濫用,必將依法撤銷,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