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有一名男子,日前因為闖紅燈左轉,被警方目擊,當場攔下來開單,沒想到男子卻一個火氣上來,不但對警方大聲說話,甚至罵起不雅字眼、比中指,襲警不成當場遭到壓制,被警方移送後,遭到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判拘役4個月,易科12萬元罰金。

員警發現男子在T字路口闖紅燈左轉,立刻鳴笛上前,就看到這位大哥,好激動好激動,聲音越講越大聲,都讓人擔心起員警的耳膜,警方好言相勸,不是說話大聲就贏,男子要員警開單,這種要求還是第一次聽到,只是他卻直接飆罵不雅字眼,甚至對一個箭步上前,試圖要抓員警,當場就被員警壓制,高市警鼓山分局交通分隊長莊博鈞指出,「在臨海二路與哨船街口,見一機車違規紅燈左轉,經現場攔查並告知違規事由後,曾男以不雅字眼辱罵員警,並徒手方式傷害員警,現場員警隨即依法將曾男依妨害公務罪、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五月中,這名曾姓男子,就在高雄鼓山區的哨船街上,紅燈左轉不滿被開單,但又是罵人、比中指,甚至試圖襲警的動作,被警方以傷害、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送辦,被高雄地院簡易庭判4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律師洪紹倫指出,:「實務上通常警員,會給犯嫌一次警告的機會,若犯嫌再次為犯行,才會依法逮捕送辦。」

其他民眾認為,「你違規就應該接受取締應該啊,還又指那個(中指)就更不應該啊。」、「應該是要罰沒有錯,應該是不能對執行人員比中指,你像電視那個徐立委,不要這樣做壞榜樣給子孫看。」民眾就認為比中指真的不好看,原本紅燈左轉最重也才5400元罰鍰,這下妨害公務,易科12萬元罰金,不但多罰22倍,還留下前科記錄,這代價可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