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在淘寶購買棉花棒遭裁罰10萬元,引發討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棉花棒分醫用與一般清潔用,醫用棉棒需遵醫療器材法規,國外攜帶每次限200支、半年一次,超量需申請。網購醫材必須合法藥局或醫材商販售,未核准販售、製造或輸入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或罰金1000萬元,單純未核准輸入也可能罰6萬至200萬元。
台南一名女子因在淘寶購買棉花棒被裁罰,引發社會關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棉花棒不是都一樣,分「醫用」和「一般清潔用」,買錯、帶錯,小心觸法。
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組長錢嘉宏說明,一般拿來掏耳朵、卸妝、擦皮膚的棉花棒,屬日常用品,不算醫材;但若標榜滅菌、傷口清潔或吸分泌物,就是醫用棉棒,必須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規範。
錢嘉宏提醒,如果從國外帶醫用棉棒回台,每次最多200支,每半年只能帶一次,超量就要申請、繳費,否則可能被海關退運、銷毀,甚至被罰。非醫用棉棒沒列入醫材法,但大量進口仍可能課稅,海關也會請食藥署判定。
網購也不能隨便買。只有經核准的醫材能在網路上賣,賣家必須是合法藥局或醫材商,網站要標清品名和許可證號。若私下販售、製造或輸入,最高可判三年徒刑,或罰金最高1000萬元。單純未核准輸入,也可能罰6萬到200萬元。
至於這起台南案件,台南地檢署表示,女子是在兩年前買的棉花棒,因傳喚不到案才被拘提,10萬元罰金是緩起訴處分金,並非買棉花棒就直接被抓。案件仍在偵辦中,法院還沒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