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蔣巧薇報導
核三重啟公投與7位藍委罷免案今(23)日投開票,而新北市新店發生三起「撕票」事件。一名84歲劉女投票時,因蓋錯公投票而撕毀選票、另一名75歲吳女因誤蓋罷免票,領取新票未果而撕毀罷免票、還有一名52歲陳女無故撕毀公投票,三人皆移請新北市選委會裁罰,撕毀選票屬違法行為,依法可各處新台幣5千元至5萬元罰鍰。
核三重啟公投與7名藍委罷免案於今天投開票,新北市新店區中午左右發生3起民眾撕毀公投票事件。
一名84歲劉女於上午11時15分在寶中路上的投票所,因不小心蓋錯公投票,情急之下直接將票撕毀。
另一名75歲吳女中午12時20在新和國小投票所,因誤蓋罷免票,向管理員索取新票未果,在氣憤之下將罷免票撕毀。
還有一名52歲陳女中午12時37在粗坑里投票所,進入票匭時發現多領一張票,當下不知所措,在圈票處內撕毀公投票。
警方表示,3案均經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發現通報警方處理,並通知選監委員到場認定,製作完筆錄後,移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裁罰,劉女、吳女、陳女已自行離去。
然而撕毀選票屬違法行為,依據《公投法》第44條,將公投票或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公投票者,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