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船舶進出港安檢資訊給廈門海警 海巡署勤指中心主任遭訴國安法

  • 發佈時間:2025/08/26 09:12更新時間:2025/08/26 09:12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洩漏船舶進出港安檢資訊給廈門海警 海巡署勤指中心主任遭訴國安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勤指中心莊姓主任自107年起,利用職務關係取得巡防區之海域狀態等資料,竟將這些資料以近新台幣190萬元的對價賣給台灣及大陸人士,供其放養花蛤或供大陸人士停船,甚至將船舶進出港之安檢資訊等交付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等中共機關,金門地檢署今(25)日依貪污、洩密、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莊某,並具體求刑9年6月、併科罰金600萬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移民日本注意!入管廳擬大幅加嚴「這項門檻」 避免假開公司真移民

檢方起訴指出,莊男自92 年起擔 任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隊員、科員、分隊長,直到113年8月7日起至經免職日止,擔任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司職金馬澎分署轄區岸際及海域勤務單位指揮、管制及協調統合、海域與海岸狀況之初步應變、指導、處理、管制及通報等業務。

莊男卻自107年起陸續利用公務機會取得海巡署建置雷情資訊系統影像截圖或內容、各巡防區海域動態、偷渡越界等行政取締或刑事案件資訊內容,將內容洩露給台灣、大陸兩地違法捕撈的漁民或親友。

莊男還包庇違法漁民在禁制水域內養花蛤、停泊,或是包庇越界捕撈、走私魚獲和鰻魚苗的違法漁民,並收受幾十萬不等的匯款,另外他更將涉犯走私等案件的民眾個資、金門海巡隊查扣大陸船舶,以及在金門查獲非法養殖牡蠣民眾個資等機密資料,傳送給陸籍友人,得款共計190餘萬元。

此外,莊男明知海岸巡防機關雷情資訊系統所得之監看資訊內容、因公務取得之金門海巡隊勤務分配表、船舶進出港之安檢資訊、公務船舶部署規劃及動態、走私、偷渡越界等行政取締或刑事案件資訊內容、蒐證影像或照片或個人資料等事項,均屬公務應秘密之資訊,均負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莊男卻自106年至114年間,受大陸地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漳州市漁業與執法支隊龍海大隊、福建省廈門市海警局等大陸地區所屬機關委託,利用其使用之微信帳號,將擔任金門海巡隊分隊長、金馬澎分署巡防科專員、勤務中心主任所獲得之大陸漁民違法裁罰案件資訊及涉案人個資、勤務分配表等公務內容,擅自提供給廈門海警局、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等 大陸地區所屬機關。

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於今年5月13日、6月9日、6月26日陸續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莊男的住、居所及金馬澎分署辦公處所及其他相關人士之住處 執行搜索、拘提,扣得莊男於今年5月9日收取之現金賄款、使用之手機、隨身碟、平板電腦、 筆記本銀行帳戶存摺等物而查獲。檢察官並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獲准。

檢察官並認為,莊男擔任我國重要涉外機關海巡署核心勤務主管統籌金馬澎等海防前線的業務,卻為牟取私利,泄露秘密還包庇違法漁民,更將機密檔案賣給大陸政府,所為危害甚鉅,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安法等罪起訴,考量他偵查時坦承犯行、略表悔悟之情,若能於審理中也向法院坦承犯行、表達自省悔過,未再虛耗珍貴司法資源,建請法院以自首減刑、量處9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600萬元,以示警懲。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不滿李正皓言論噴辣椒水 士檢傷害罪起訴4嫌

職務之便索賄綠能廠商 經濟部綠推中心遭搜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更多新聞: 「小英男孩」鄭亦麟遭聲押 綠推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