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李文華 彰化報導
彰化縣秀水鄉,25日晚間發生驚悚行車糾紛!羅姓小貨車駕駛,賣竹筍後,載著11歲的兒子返家途中,與梁姓轎車駕駛,因行車糾紛,對嗆爆發衝突,羅姓駕駛還拿出他賣竹筍用的「筍刀」,劃傷梁姓男子手臂,當場濺血!男童在車上全程目睹,嚇得大哭。
灰衣男子揪著駕駛不放,再抓著車門,最後不得不放手!25日晚間,正值下班交通繁忙時段,大馬路上卻上演火爆場面。羅姓小貨車駕駛,在黃昏市場賣竹筍結束,載著11歲的兒子返家途中,疑似因為行車糾紛,與梁姓男子在彰水路二段路旁爆發衝突。
羅姓小貨車駕駛:「他徒手按壓我的頭部去摩擦車體,小孩子嚇到在車上大哭,我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想安撫小孩,對方就用副駕駛座車門夾著我的身體。」

羅姓駕駛11歲的的兒子在車內眼看爸爸被打,嚇得大哭,由於雙方身材體型差異,較矮小的羅姓駕駛處於劣勢,聽到對方還要亮槍,他抽出後車斗中自己賣竹筍用的筍刀相向,過程中劃傷對方的手臂。羅姓小貨車駕駛:「兒子也覺得滿驚嚇的,我還是教導說,爸爸不是拿刀要傷害對方,是要保護你和我自己。」

事故起因,疑似因為羅姓小貨車駕駛從路邊切車到內車道,引起後方的梁姓駕駛不滿,追上來狂按喇叭,兩個大人因為行車糾紛,在11歲男童面前叫囂、出手打架。秀安派出所 副所長陳永豐:「羅姓駕駛隨手拿起削竹筍用的筍刀,自稱是為了自保,在拉扯當中,梁姓駕駛雙手遭竹筍刀劃傷。」梁姓男子對羅姓小貨車駕駛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羅姓小貨車駕駛則控對方傷害、恐嚇、毀損、妨害自由。雖說是為了保護孩子、賣竹筍攤販車裡帶把筍刀也是合理,但行車糾紛可以報警處理,而不是打到亮刀,在孩子面前做出不良示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