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課員請假172天惹議 「不爽主管受訪」提告敗訴

  • 發佈時間:2025/08/26 17:32更新時間:2025/08/26 17:55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區公所課員請假172天惹議 「不爽主管受訪」提告敗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原擔任員警的葉姓男子,過去在新北市服務時,因製作512張識別證時找來爸媽幫忙,曝光後被認為是「媽寶警察」。葉男之後離開警界,又考取公務員,分發到台中市太平區公所服務,結果又因車禍請假172天,有媒體揭露此事,葉男的梅姓主管也在受訪時證實,孰料引來葉男不爽,對主管提告求償30萬,全案一審敗訴,二審最近也遭駁回,且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更多新聞: 快新聞/駕駛嚇壞!台中路面驚現天坑 貨車行經車輪突陷落

區公所課員請假172天惹議 「不爽主管受訪」提告敗訴 1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原擔任員警的葉姓男子,過去在新北市服務時,因製作512張識別證時找來爸媽幫忙,曝光後被認為是「媽寶警察」。葉男之後離開警界,又考取公務員,分發到台中市太平區公所服務,結果又因車禍請假172天,有媒體揭露此事,葉男的梅姓主管也在受訪時證實,孰料引來葉男不爽,對主管提告求償30萬,全案一審敗訴,二審最近也遭駁回,且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葉男主張,他在太平區公所秘書室擔任課員,2022年4月4日因為發生車禍,便依法請假到同年9月22日,而他的主管在記者探詢時,竟向媒體證實,導致媒體以聳動方式貶損他的人格,又於案件審理期間,把報導提供法官、書記官閱覽,再次侵害人格權。

葉男表示,公務員就個資事項應制式回應「有關媒體詢問部分屬個人隱私,不予回應」,主管卻在他車禍後,以不合理事項分配、不當言語侵害人格權,又公布個資提供媒體作為消遣。

葉男認為,主管看到他的相關新聞報導時,對外發言未注意個資法界線,侵害人格權,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且主管又卸責給區長,並讓下屬於上班時間受訪,稱他是「米蟲」,以言詞羞辱自己。

葉男指出,該報導雖未揭露他的全名,但有姓氏、前職業以及現職業,更有許多針對外表可著墨處,搜尋姓名即可連結到報導,使他請假、考績紀錄均遭報導外洩,可確認就是公所內部洩漏。

而主管雖自稱是看到報導後才受訪,但受訪時間是報導發布前,明顯所言不實。葉男認為主管導致自己名譽受損,請求給付30萬元賠償。

梅姓主管對此表示,回應媒體內容均為事實陳述,並對外說明葉男上訴救濟情況。葉男年終考績為丙是客觀事實,況且考績程序已經終結,並無侵害人格權。至於媒體如何報導,並非自己能影響,與葉男所說無因果關係。

梅姓主管說,接受採訪時,主觀上並無惡意侵害葉男意思,且就回應媒體內容,均是客觀事實,並無任何揣測或是故意,且葉男稱違反個資法部分,已經獲不起訴,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

台中地院最終認為,難認定梅姓主管有直接或間接洩露個資,對媒體受訪內容,僅是客觀回覆,且葉男是公務員,是否出勤異常貽誤公務,也非單純私領域,與公共利益有密切關係,梅姓主管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

法院說,梅姓主管所言,均為事實陳述,又依他的職務查證為真實,應屬有據。葉男主張梅姓主管於報導內容侵害名譽權、人格權,但該報導並無羞辱字眼,且新聞下標也並非梅姓主管所為。

因此法院認為,葉男並未提出梅姓主管有洩漏個資佐證,僅用媒體報導或報導時間主觀臆測,一審判葉男敗訴,二審也予駁回,且不得再上訴,全案確定。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核廢料儲二膽島? 陳玉珍揭地質、睦鄰補償、公投3條件缺一不可

知名「太田胃散」出包! 食藥署回收37批、41萬罐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更多新聞: 快新聞/嚇!桃園樣品屋全面燃燒 驚人火勢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