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街上邂逅理想型,有些人默默深藏心底,也有些人會鼓起勇氣向心儀對象索要聯絡資訊。今年3月台中1名21歲女子小美(化名)在公園搭訕帥哥阿智(化名),隨後觸碰對方肢體還將頭靠上,甚至大膽直問「可以當你女友嗎、可以玩我嗎?」。小美唐突舉動、不當言語令阿智感到不適,阿智選擇提告求償,如今判決出爐,超慘下場曝光。

小美今年3月底在台中一處公園內偶遇阿智,心生愛慕竟大膽搭訕,還趁其不備伸出雙手抱住阿智手臂,更將頭部依偎在阿智胸膛等隱私部位,拉住人不放便展開猛烈攻勢「可以當你女友嗎?可以玩我嗎?你現在有沒有女友?」。事發突然阿智來不急反抗,事後選擇報警處理。

根據判決書,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審酌兩人互不認識,被告小美行為明顯侵害身體自主權,並致其身心受創,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法官考量小美坦承犯行,且雙方無調解意願,遂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