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一名南部傳產董事長在癌末期間,將4658萬元存款轉到長期照顧他的朱姓看護名下,事後家屬認為看護藉機侵吞財產,憤而提告。這起官司纏訟多年,最終法院認定老董在意識清楚時確有贈與意願,看護無罪,並判決家屬須在遺產範圍內支付朱女10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案引起外界討論,也讓律師提醒:父母的財產並非必然屬於子女,真正的繼承保障,來自平日的陪伴與孝心。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一名南部傳產董事長在癌末期間,將4658萬元存款轉到長期照顧他的朱姓看護名下,事後家屬認為看護藉機侵吞財產,憤而提告。這起官司纏訟多年,最終法院認定老董在意識清楚時確有贈與意願,看護無罪,並判決家屬須在遺產範圍內支付朱女10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案引起外界討論,也讓律師提醒:父母的財產並非必然屬於子女,真正的繼承保障,來自平日的陪伴與孝心。
根據律師蘇家宏說明,法律並沒有強制父母必須把遺產留給孩子。若子女長期不關心父母,反而是看護陪伴在側,自然可能成為財產的受贈者。他強調,陪伴與真心才是財產流向的關鍵,金錢往往最後留給父母心中最感謝的人。
示意圖/一名老董癌末期間,將4658萬的遺產全都給了看護,氣得家屬將看護告上法院。(擷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案件中,老董雖然透過「約定書」表達要把錢給看護的心意,但因為沒有正式遺囑,導致後續訴訟不斷。蘇家宏指出,若早一步做好規劃,簽下贈與契約並完成生前交付,就能避免爭議。他也提醒,指定專業律師作為遺囑執行人,更能保障意願落實。
示意圖/一名老董癌末期間,將4658萬的遺產全都給了看護,氣得家屬將看護告上法院。(擷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至於如何避免子女以「特留分」爭產,蘇家宏建議兩種方式:一是父母在生前將財產花掉或贈與他人,名下資產歸零;二是當子女有重大不孝行為,例如虐待、辱罵或長期不探視,父母可明確記載剝奪繼承權,讓子女無法主張法律保障。
蘇家宏最後強調,遺產規劃最好及早進行,不僅能避免糾紛,更能確保財產流向符合心願。他直言,「把錢留給你想感謝的人,就是對人生最深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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