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對未成年少年(女)伸出魔爪,小心觸法!新竹地院近日就接獲1案,新竹有位從事汽車業務員的甲男,於交友軟體「Heymandi」認識未成年的A女後,聊一聊竟色慾薰心,約出對方發生對價性行為。豈料,少女17週後懷孕,推算時間後,驚覺就是當時「一發就中」;竹縣府社會處獲報後通知警方,讓甲男慘被逮。最終,新竹地院對其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起訴書指,甲男與A女為網友關係,前者明知後者為未滿18歲之少女,因年少而對性行為仍缺乏自主能力,竟仍基於與未成年人為性交之犯意,於2024年7月29日8時許,以5000元為對價、作為性交易之報酬,駕駛小客車載對方到汽車旅館。隨後,兩人發生合意性交行為1次。等到11月19日,少女因身體不適就醫後,才發現懷孕17週,因此讓本案曝光。
新竹地院審酌時,認為被告為18歲以上之成年人,明知A女為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身體、心智發展均未健全,判斷及自我保護能力亦未臻成熟,竟為滿足一己私慾,與A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對A少女之身心健全發展造成相當影響,所為應值非難。但另一方面,由於被告犯後坦承犯行,雖未與被害人和解,然已支付部分醫藥費用等情;並審酌被告自述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現從事汽車業務、家庭經濟狀況普通等情況,均納入量刑依據。
綜上述,新竹地院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判處甲男3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