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黃君珮報導
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竟然被開罰!近期有一位網友在社群上傻眼表示,他在台北市松智路上,將共享機車停放在路邊車格還車,過幾天卻收到600元罰單。根據北市停管處規定,該路段設定為「限時停車格」,只能提供民眾短時間停靠,若停放超過40分鐘,即被視為違規,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一位網友在社群Threads上PO出一張罰單,他在8月20日下午1時39分,把共享機車停放在市政府大樓東側,松智路路邊的停車格,結果過幾天卻被依「停車時間不依規定」開罰600元,讓他傻眼表示,「找停車格找的半死,還被開單。那段時間不能停車?那停車格畫了可以拿來幹嘛?」。

仔細一看,這個松智路的機車格旁邊,有立著告示牌寫著「機車限時停車位」,採「前20分鐘免費、後20分鐘收費20元」的方式,收費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車輛停放超過40分鐘,就會被認定違規,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此外,北市交通局也曾說,該類型停車格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路邊機車月票及電動機車停車免費等優惠措施,提醒車主注意。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停車格有限定時間」、「看沒人停 你就要警覺了」、「就限時停車格,沒毛病,只能臨停,不是可以久停」、「我記得GoShare跟WeMo的使用條款上應該有寫不能在時段限制的停車格還車,所以我的確會避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