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三月,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李姓男子,半夜不睡覺,跑去五金行買汽油桶,接著再去加油站買汽油。他表示,因為不滿政府機關,打算跑去台北地方法院縱火。他的媽媽發現後,找上警方協助,經過員警不斷勸說,男子這才打消念頭,乖乖交出汽油桶,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
午夜時分,一名男子穿著黑色外套,走進五金行。過了不久,只見他走出來時,手裡還提著一個白色桶子,接著騎上摩托車,離開現場。原來他打算縱火,消息傳回社區,鄰居們都很訝異。有人表示,他的兒子(嫌犯)好像都沒有工作,看起來是正常,只是我們沒有跟他打招呼而已。還有人說,我們沒有感覺到,沒有威脅到我們這裡,我也不知道。


根據了解,45歲的李姓男子,有槍砲彈藥前科。他事後表示,當時確實太過衝動,有些後悔。所幸這起縱火案,及時遭到攔阻,才沒有真的釀成意外。